案例韩先生是家中的小儿子,父亲生病时一直在身旁照顾。
韩父生前立下遗嘱,将其名下的房屋指定由韩先生一人继承。
这份打印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?以案说法有效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,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遗嘱全文仅有一页,被继承人及两名见证人均签字捺印,落款处注明日期,并有录像予以佐证。
这份遗嘱的内容为电脑打印而成,在被继承人签订遗嘱时有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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